针对当前节能减排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市发改委在昨天举行的全市节能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大力实施八项节能减排新举措,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青岛将要实施的八项节能减排新举措是--
合理规划和控制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提高高耗能项目的准入门槛,从严控制能耗增量,认真贯彻实施《青岛市建设项目合理用能审核暂行办法》,在招商引资、项目核准过程中,对照国内同行业先进能耗标准对建设项目用能情况进行审核,从严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落后、能耗高的项目,坚决不予核准、备案。对未进行用能审核和用能评估不合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抓好以110户企业为重点的节能管理。对全市110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施节奖超罚;开展能源审计,逐一制定节能措施,编制节能规划,确保完成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指标。
全面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逐步关停改造小火电厂;实施机关节能改造工程;推进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和交通运输节能。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和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对既有建筑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电气等方面进行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推进供热体制改革,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能源消耗下降20%,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能耗达到现阶段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交通领域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完善交通智能调度系统,加快淘汰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汽车,鼓励推广使用能耗低、排放少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新能源汽车,更新改造天然气汽车,推广使用节油型机油和燃油添加剂,推广汽车节能驾驶技术等。
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加大节能降耗、循环经济、能源开发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采用节能环保新设备。
加快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重点搞好风力发电、秸秆发电、水源热泵技术、中水回用等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一批示范工程和重点工程。
加快节能法制建设和强化执法监督。
加大节能宣传力度。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