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
费改税农机影响几何?
燃油税就是将现有的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实行“捆绑”收费。这种燃油税制实质上是通过将养路费“捆绑”到油价上,将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大背景下,更多地体现了“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
统计显示,2004 年我国农机作业实际油耗为3335万吨,2005年为3454万吨,2006年增加到3630万吨,呈现逐年递增趋势。这其中还不包括农业机械转移、运输过程中的油耗。而我国年产柴油约8000万吨,也就是说,农机一年就要烧掉我国国产柴油的近一半。而这个数字还在随着农业机械的增多不断扩大。
农机要消耗这么大数量的柴油,但由于它们并没有在国道、省道、县乡道上运输行驶,所以目前不征收养路费。如果全国统一费改税,农业使用燃油,在购买时必定要交这部分税收。而燃油税的出发点是征收燃油税来取代养路费,以税取代费,减轻不合理的负担,公平税负,多用多缴费,用经济杠杆来促进人们节约有限的能源。如果燃油税改革后,把税加到是成品油中,那么势必会使农机手的利益空间受到侵占,无疑不符合支持发展农业的大政策,同减轻农民负担这一宗旨相违背。
事实上,油料价格已成为影响农机经营利润率的重要因素。开征燃油税后,农机使用成本如上涨10%—15%,则农机经营几乎无利润可言。因此,开征燃油税后充分考虑到农机行业的利益,是稳定和发展农机化的当务之急。
据了解,全国政协委员、着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燃油税是势在必行,不开征燃油税最终将会误导中国的消费者,但对于农用拖拉机等从事农业生产的机械、车辆,就不应该征收燃油税,甚至政府应该给予补贴。
直接补贴还是“先征后返”?
最新数据显示,2008 年上半年,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达7.86亿千瓦,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3.8%。在费改税以后,如此大数量的农机用油如何补贴将是一个巨大的难题。业内人士认为,在国家将要实施的燃油税改革中,应依法对农业用油实行免税政策。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对田间作业用油实行30%—40%的价格补贴。补贴对象应该是广大农机手。
鉴于粮食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地位和用油成本转嫁给粮食的敏感性,对农机用油可考虑从燃油税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给予机手适当的补贴。这个比例应是经测算的过去几年农业用油占整个油品供应的比例,但难点在于计量。
实行先征后返也成为不少业内人士的呼声。“先征后返”就是指机手在从事农业生产时,先交税,后按一定比例返还。农机管理部门成为执行燃油税补贴的主要部门,由其执行燃油税补偿,从中央到省、市(地)、县(区)乡、村组建健全的管理服务网络,国家根据当年农业机械动力用油系数,将征收的农机用油燃油税全部补偿划拨给农机管理部门,然后由农机管理部门据实兑现给农机经营服务单位及农机户。实际操作中,按作业面积及农业运输量,核定各项作业实际消耗油料增加成本支出来认定,直接补偿到提供农机服务的农机户 (来源:互联网)